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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国家自然基金“新冠肺炎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治理及影响”专项项目的注意事项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0-03-25 浏览次数:

  申报国家自然基金“新冠肺炎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治理及影响”专项项目的注意事项:1、最晚请于2020年3月17日16:00前提交申请书,过期不予提交;2、申报时请仔细阅读指南再填写申请书,申报题目不能修改,就按照指南题目申报;3申请代码1选择 G04;“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研究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研究项目”。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