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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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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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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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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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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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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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层次 |
□博士 □硕士 |
缓考课程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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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考课程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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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考课程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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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课 0 专业基础课 0 专业课 0 选修课 0 |
缓考课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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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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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任课老师 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开课学院 意见 |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所属学院 意见 |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研究生院 意见 |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注: 1、应至少在考核前一周向所在学院申请缓考(突患急病或遇突发事故的在事发后两个
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其它时间不予受理。
2、请各学院负责人核实并签字。
3、本表一式四份,1份交给缓考课程开课学院,1份交研究生院备案,2份分别留存学生所属学院及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