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3 级硕士、博士研究生即将毕业,毕业资格审查通过 是毕业证发放的前提条件,根据学校要求现启动毕业资格审查工作,此审核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完成。
一、毕业资格审查对象
2023 级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及同等学力申请研究生学位人员(简称:同等学力人员);完成毕业资格审查才能进行研究生学位申请。
二、毕业资格完成时间
2023 级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务必于 2026 年5 月 15 日前完成。
三、毕业资格审查范围及要求
平台中毕业资格查看与审核流程为培养管理→毕业资格→毕业资格审查审核→毕业资格审查结果查询(若审核后未显示结果则点击“计算”刷新)。若显示未完成的情况请通知学生在平台对应板块填写资料并提交佐证材料,各层审核通过后即可在毕业资格审查里出现审核结果。
1.课程学分是否完成
包括学位课学分和总学分均需通过,课程学分的计算方法按本专业培养方案执行;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学院方可在平台下载成绩单并加盖研究生院公章。
2.开题学分是否完成
开题报告通过者,计 4 学分;不通过者,不计学分。
3.中期检查学分是否通过
中期检查合格者,计 3 学分;不通过者,不计学分。
4.学术活动学分是否完成
此类型若未完成,则在平台的培养环节→实践管理→学术活动(申请类型),核查学生完成情况。
(1)学术活动:参与学院、学校或省级组织的本专业 的学术活动或讲座,根据平台设置需完成 10 次学术活动并 上传相关资料审核后则平台计 2 学分。支撑材料:出具部门 加盖公章的讲座、学术活动记录表或者本人出镜的讲座或会 议照片证明材料;所有支撑材料规范扫描成 PDF 并做好命名, 如:学号+姓名+材料名称。
(2)学术会议:参与全国或者国际学术会议审核通过后平台计 1 学分。支撑材料:本人出镜的会议照片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有明确名字的会议参与证明材料;所有支撑材料规范扫描成 PDF 并做好命名,如:学号+姓名+材料名称。
(3)学术报告或论文收录:在省级或全国或国际学术上做学术报告,审核通过后平台分别计分。支撑材料:学术报告须有能证明研究生参与报告佐证材料;会议收录需要有
收录证明等佐证材料(发表的科研论文的收录不在此处填 写);所有支撑材料规范扫描成 PDF 并做好命名,如:学号
+姓名+材料名称。
5.社会实践学分是否完成
此类型若未完成,则在平台的培养环节→实践管理→社会实践(申请类型),核查学生完成情况。
(1)社区义诊:需有明确的证明材料,如义诊单位或学院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材料或者本人出镜的义诊照片(有横幅,有背景)。支撑材料:所有支撑材料规范扫描成 PDF 并做好命名,如:学号+姓名+材料名称。
(2)其他讲座或宣讲:学生本人作为主讲嘉宾,而非参加相应讲座的明确证明材料。支撑材料:所有支撑材料规范扫描成 PDF 并做好命名,如:学号+姓名+材料名称。
(3)社会实践审核通过后,平台给予相应计分。
6.培养环节实践是否完成
包括教学或临床或科研或专业实践(见附件 1)。此类型若未完成,则在平台的培养环节→实践管理→培养环节实践(申请类型),核查学生完成情况。
(1)教学实践:学院加盖公章的教学实践材料-支撑材料。
(2)临床实践:加盖公章的临床手册或者导师、学院出具的相关证明-支撑材料。
(3)专业实践:专业实践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支
撑材料。
(4)科研实践:项目合同书参与人证明或者导师出具的参与相应科研项目的证明并加盖学院公章。
7.职业医师资格证书是否获取(仅中医专硕需要审查)
平台审核:学位管理→学生成长数据采集→成长信息采集审核→技能认证,支撑材料要求学生提供职业医师资格证书的照片或者 PDF 扫描件,核实研究生的职业医师资格证书编号(非执业证书相关内容)。
8.毕业答辩是否通过
待毕业答辩通过,则算完成毕业资格审核。
四、毕业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研究生学分制是否符合要求,即开题学分+中期检查 学分+学术活动学分+社会实践学分是否大于等于 10 分。参 照贵中医研发〔2021〕189 号《贵州中医药大学学分制实施 办法(试行)》(附件 2)。注:此文件仅适用于在校的 2023 和 2024 级研究生。
2.截止到目前为止,除毕业答辩外,2023 级应完成的毕业资格审查的各项条件均应完成,具体完成情况请各学院查看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
3.请各学院务必通知研究生登录平台仔细核查毕业资格审核情况,及时在平台中的相关位置补充相应资料,并提请导师、学院、研究生院完成审核工作。
4.平台内目前已有学生提交毕业资格审查的相关资料,请导师、学院审核材料时务必认真查阅材料,若不符合要求务必退回并通知学生重新提交,以免影响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核。
5.同等学力人员主要涉及审核课程学分、开题学分、中期检查学分、毕业答辩是否通过。
联系方式:0851-88126913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地址:花溪校区行政楼 507 室
附件:1.各专业研究生培养环节实践一览表
2.贵州中医药大学学分制实施办法(试行)
贵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6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