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培养计划安排,申请外出学习的研究生,或已婚,或家庭地址在学校所在地,或身体健康状况需要单独居住的研究生可申请不在校内住宿。
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及所属学院批准, 级 专业研究生(学号姓名) ,因 原因,在校学习(含教学实践、临床实践和进修)期间, 年 月至 年 月在 (在家或校外)住宿,校方与研究生本人特签订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住宿地址:
联系电话:研究生(本人) ,联系人(家长) ;
二、申请不在校内住宿一年以上,可办理退房手续,后勤集团宿舍管理中心不再安排床位并通知计财处,研究生可免交住宿费,但学校规定的学杂费应当按时缴纳;
三、不在校住宿的研究生应当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凡违反者,按《贵州中医药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
四、研究生在家或校外住宿期间所发生的人生、财产安全事故等,均由研究生本人及家长负责;
五、在校外住宿的研究生应当按时到学校学习(含教学和临床实践),完成学业。积极参加班级、系(部)及学校的各类集体活动;
六、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五份,后勤集团宿舍管理中心、财务处、各学院、导师、研究生本人各一份。
七、下一学年如需住宿,应当于当年6月份,提前向各学院提交住宿申请。
1.研究生本人签字: 2.导师签字:
3.辅导员签字: 4.各学院签字(盖章):
5.后勤集团宿舍管理中心(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