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定位
支持科研人员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需求,开展自由探索、自主选题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二、支持额度和实施周期
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项,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实施周期从2027年1月1日算起)
三、目标要求
(一)科技产出
1.聚焦科学问题开展研究并取得一定进展。
2.主持人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较高学术水平论文(以标注基金项目为准)1篇以上。
(二)预期效果
鼓励项目申请人根据研究内容,从以下方面自行选择设定。
1.科学价值。在推动科学规律发现、促进科学技术研究进步等方面预期贡献。
2.人才培养。项目预期培养研究生、专业人才以及研究团队等情况。
3.学科贡献。项目成果在健全学科体系、提升学科整体水平等方面的预期作用。在本学科领域承担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基金项目能力有较大提升。
4.社会影响。项目成果在科技、经济和社会(如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人民生命、科学文化、持续性社会影响)等方面预期成效与效益。